山东煤监局约谈事故有关单位

   2013-05-08 IP属地 山东107

  5月6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监局鲁西分局在济南严肃约谈了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21”瓦斯燃烧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山东能源集团、山东能源枣矿集团、微山信诚劳务输出公司、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省新航集团公司、山东省三河口矿业公司等有关负责人。  约谈的是一起3人受伤的事故:3月21日,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上2402工作面安装硐室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受伤。4月3日,鲁西监察分局接到举报,称“3月21日9时05分,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上2402工作面安装硐室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3人受伤。”  约谈会上,山东煤监局局长王端武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许多问题。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事故违反了规定中的通风、瓦斯防治、设备防爆、遵章指挥、按章作业等方面的内容。  约谈会要求,枣矿集团要把三河口矿井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在安全质量达标检查、专业性和综合性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管理培训等方面一视同仁,坚决堵塞监管漏洞。三河口矿业公司要切实履行好甲方责任,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瓦斯治理规划及资金投入、设备更新、设施改造等方面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井上下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一定要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更新改造,坚决杜绝非防爆设备下井。要用好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和井下瓦斯抽采系统,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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