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落后产能淘汰迟缓局面将改善

   2013-04-09 IP属地 山东53

  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望赢得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的积极配合,“十二五”开局两年落后产能淘汰迟缓局面将出现较大改观。
  
  业内人士在就国家能源局新近发布的 《关于做好2013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上述观点。
  
  该通知不仅分解了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而且要求地方政府拿出资金,与中央奖励资金一起对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进行支持。分析人士指出,这将有效地提高煤炭企业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大型煤炭企业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艰巨任务:想要淘汰不容易
  
  通知指出,今年将淘汰煤矿数量1256处,淘汰落后产能6418万吨/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中,淘汰落后产能分三种方式进行,关闭退出2669万吨/年,改造升级1674万吨/年,兼并重组2075万吨/年。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下发《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由大型煤炭企业收购、兼并和重组改造一批,小煤矿之间实施资源整合、联合重组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整合、改造条件的关闭淘汰一批的要求,研究制定到2010年小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关闭小煤矿9616处,淘汰落后产能5.4亿吨。
  
  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减少到1万处以内,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到22%。不过,尚有占三分之一产能的煤矿需要逐步淘汰。
  
  “十二五”期间,我国要求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控制在6亿吨/年以内,仅占总能力的15%。从22%下降到15%,就必然要从淘汰落后小煤矿着手。这在《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都有明确表述。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关停不达标小煤矿2917个,淘汰落后产能9718万吨/年。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我国拟淘汰落后产能累计48590万吨。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计划要真正落实下去还是有相当难度,因为淘汰产能其实也就意味着触动了地方政府及企业的利益,特别是在煤价高企的“黄金十年”,利益博弈是必然存在的。
  
  邢雷的观点在最近两年的数据中得到了印证。公开资料显示,“十二五”头两年,全国共淘汰落后产能在4800万吨左右,仅为“十二五”全部任务的十分之一。这显然远远不够。
  
  产业格局:利好西南大煤企
  
  显然,关闭退出是不得已的方式,重点在于改造升级和兼并重组。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对西南地区的煤炭企业来说,这更是一次机遇。
  
  以关闭退出为例,产煤量位居前三的内蒙古、山西及陕西,今年一共才关闭20万吨产能;而西南及中部地区则成了关闭的重点。其中,贵州、四川、重庆及云南一共关闭产能1820万吨/年,另外加上河南、安徽、湖南共396万吨/年,总计占到全国全部关闭产能的83%。
  
  对产能的兼并重组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也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今年计划兼并重组的只有贵州、甘肃及重庆。另外,在改造升级方面,四川、陕西、重庆、云南、贵州总计达1244万吨/年,占到全国总任务的四分之三。
  
  对此,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刘冬娜认为,这和西南地区的煤矿多、规模小、乱、差的分布结构有关,比如贵州就是我国矿难多发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也可以客观上防止发生小煤矿的矿难。因而,此次调整对于盘江集团这样的西南地区大型煤企而言将会是一次机遇利好,他们势必会掌   握更多的话语权。
  
  显然,真正发生变化的,是煤炭行业的巨头,他们有望加速“大鱼吃小鱼”的步伐并做大做强。这也是政府愿意看到的局面。
  
  从中央层面看,淘汰落后产能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那就是出于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的需要,是促进煤炭产业升级的必然步骤。在煤炭产业格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来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及大型煤炭基地,其中,山西、内蒙古等重点产煤省区要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而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
  
  这就不难理解,今年的淘汰名单中,为何贵州、四川、重庆独占大头。
  
  政策先行:已出台扶持措施
  
  那么,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能不能顺利完成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少人士对此表示担心。不过,也有利好消息。去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支持煤炭行业   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并要求各地区积极安排资金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与中央奖励资金一并使用”。
  
  关于奖励资金的使用也作了明确的安排,即“四优先”原则:优先支持关闭退出的煤矿;优先支持淘汰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职工安置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妥善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再用于化解债务、设备设施更新等相关支出。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需要税收,而在目前煤炭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煤炭企业更是缺少积极性。因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给予奖励资金的补助,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以及煤炭企业的积极性。
  
  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也对本报记者表示,落后产能各地都有分布,但一些重点地区的枯竭型煤矿居多。鉴于我国尚有占三分之一产能 (至少也在10亿吨以上)的煤矿需要逐步淘汰的客观情况,他预计,今后几年淘汰的力度还会加大。  由中国煤炭资源网组织的“2013蒙古炼焦煤资源考察团”将于2013年4月22日前往蒙古国乌兰巴托。期待您的参与。(http://ccs.sxcoal.com/201304/index.aspx)详询0351-8214333,8214366,82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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