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要考虑城镇化能源网2013-04-03来源:能源网

   2013-04-03 IP属地 山东51

2010年,国家启动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十二五” 期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将全部完成。届时,将有500万人受益。无电地区位于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等省,多为少数民族居住区。尽快填补电力供应空白,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安全稳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为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供了新机遇。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实施撤乡并村、农民安居工程,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游牧民定居政策,一些地方对偏远山区的民众实行移民搬迁政策,带来了人口集中居住,农牧业生产也将实现适度规模化,这为加快电力建设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006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户户通电”工程,截至2010年年底,已圆满实现“户户通电”目标,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解决农村无电问题是一个动态过程。电力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建设规划,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免好不容易投巨资建设了电力设施,却不久就遇到移民搬迁,既浪费资源又浪费投资机会。  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电力建设必须紧紧跟上、紧密配合。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大量人口集中居住到中小城市、小城镇、中心村,这为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提供了重要机遇。供电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城镇化规划的制定,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居民生活现代化提供能源支持,同时协助地方政府尽快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  “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完成供电营业区域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期待国家电网公司把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变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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