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所有生产矿井在6月底前建成“六大系统”

   2013-03-26 IP属地 陕西117

  日前,泸州市政府印发的《2013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全市所有生产和试生产矿井在6月底前全部建成“六大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2013年要努力实现不发生重大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和瓦斯、透水等恶性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
  
  要点还要求:所有生产和试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必须达标并通过验收。应建设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的生产矿井、突出矿井(含按突出管理的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设计有瓦斯抽采系统的高瓦斯建设矿井进入采区车场施工前,必须完成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有条件的矿井要利用瓦斯发电,3个产煤县今年内要有2对以上矿井建成瓦斯发电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泸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采取六项工作措施:一是突出监管执法这条“主线”。坚持抓好煤矿现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乡镇每半个月对辖区煤矿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县级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检查,市级监管部门每季度抽查矿井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查处纠正违规违章,坚决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每周一次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要抓住瓦斯、水患事故防范“两个重点”。三要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驻矿安监员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等“三个责任”。四要深化煤矿安全标准化、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安全高效、“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等“四项建设”。五要强化“打非治违”、重点时段监管、重点监管矿的监管、兼职救护队伍建设、矿工管理等“五项工作”。六要健全《煤矿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制度》、《地方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暂行办法》、《煤矿采掘头面核定管理办法》、《煤矿顶板管理办法》、《煤矿井巷运输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  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国煤炭资源网主办的“2013年(第三届)国际炼焦煤资源与市场高峰论坛”(http://ccs.sxcoal.com/2013/index.aspx)将于2013年3月27日―29日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期待您的参与。详询0351-8214333,8214366,82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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