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至14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国新率队对攸县煤矿节后复产、“两会”期间安全工作及《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与调研。 督查组现场抽查了攸县黄丰桥镇骆驼湾煤矿、腰里屋下井煤矿和仁形塘等煤矿。检查发现,骆驼湾煤矿未经验收合格有复产迹象,且该矿监测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尚在调试不能正常运行;腰里屋下井煤矿监测系统显示井下有瓦斯浓度高达4%,但没有做出分析处置;仁形塘煤矿违反《规程》规定将安全监控系统总回风甲烷传感器报警值设定为1%,同时该矿存在违规串联通风、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
督查组现场检查后在攸县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听取了攸县政府关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通报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陈国新肯定了攸县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就下步深入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严格复产验收标准、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全面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充实矿井技术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责令该县对腰里屋下井和仁形塘煤矿必须重新组织验收,并由湘潭监察分局下达执法文书。 通报会议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巡视员彭新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