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建议放开议价权能源网2013-03-07来源:新华社

   2013-03-07 IP属地 山东101

能源网讯:据新华社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建议,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  李小琳建议,成立国家、区域和省级多层次的独立电力交易中心,鼓励各交易中心积极培育适合各地实际的各种交易品种,实现电能生产者和消费者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易;成立国家、南方购售电服务总公司和各省级购售电服务公司;同步放开110千伏及以上专变用户,同时确定开放其他用户的时间表;同步推进电价机制改革,出台独立输配电价,实施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三部制的电价机制,建立相应的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以利于各种类型发电公平竞争。  李小琳认为,当前应尽快修订《电力法》。现行《电力法》为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7年来,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规模和行业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法》已不适应当前电力工业发展需要。

举报收藏 0评论 0
相关行情动态
推荐行情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使用说明  |  豁免条款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803116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