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网讯: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3年2月20日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SCP4号),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总额度人民币2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是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