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蓄力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再提升  

   2013-11-26 IP属地 上海420

    近日,湖北省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化、生产系统规范化、采掘工艺机械化、工程质量标准化、灾害治理科学化、矿区建设园林化”现场会在恩施州建始县召开。这是湖北省继“示范矿井创建”活动后,为使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再上台阶,实现湖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而推出的又一举措。  自2009年湖北开展示范矿井创建活动以来,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矿数量减少到395处。技改和投产矿井分别占保留矿井总数的77.5%和33.4%,煤矿单井规模平均达7.5万吨/年,预计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炭产量将达到3000万吨左右。通过整合技改,煤矿采掘部署合理,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等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了正规采煤,淘汰了木支护,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今年1至10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7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45.1%和 39.5 %。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煤矿“四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湖北煤监局、省安监局、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煤矿“六化”建设活动,借鉴示范矿井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将湖北煤矿的办矿水平提升一个档次。  “六化”建设也将依照示范矿井对煤矿进行等级评定,按照淘汰D级,整顿C级,提高B级,巩固A级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煤矿A级矿井数量要达到生产矿井的40%以上,B级以上矿井数量要达到生产矿井的80%以上,基本消灭C级矿井,全面淘汰D级矿井。每个县(市)都要有A级,重点县市A级矿井数量要达到50%以上。湖北煤监局局长严寅初表示,把推进煤矿“六化”建设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验收;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煤矿安全程度等级立即降级:发生一般事故的,降低一级;发生较大事故的,降低两级。对A级矿井,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鼓励、支持、帮助其健康、安全、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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