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21号)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王祖彬任组长,市工能委、市安监局、遵义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兼并重组期间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三个督查组,对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兼并重组期间,各督查组均按照省、市文件及领导要求,认真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督查工作,并认真撰写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县、区(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与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签订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县、乡包保领导每月对包保煤矿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查;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拟进入兼并重组煤矿企业日常监管检查,并派驻至少2名驻矿安监员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 各级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兼并重组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该市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