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郭勒力扶煤化产业  

   2013-10-15 IP属地 上海246

    10月10日,记者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经信委获悉,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霍林郭勒市刚刚出台了《2013年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九条措施》,以帮助煤化产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据霍林郭勒市市长张华介绍,煤化产业已经成为该市的支柱产业。为鼓励煤化产业快速发展,霍林郭勒市出台了九项政策措施。  具体包括:投入财政引导资金,市财政投入4000万元引导资金,搭建融资平台,放大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亿元,用于煤化工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煤炭生产企业,从9月1日至12月31日,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为6元/吨;从8月20日至12月31日,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对于按核定方式征收的企业实现所得税,统一下调至5元/吨;对褐煤提质或低温热解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规模企业(不含煤矿企业),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将其实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等额返还企业;对重组盘活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实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等额返还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实施高载能企业电价补贴,对煤化工企业给予用电扶持政策,电价暂定为0.35元/千瓦时,执行时间到2013年12月31日止。此外,霍林郭勒市还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拓宽银企合作领域、实施企业减负、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例会调度。(作者:赵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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