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9月22日公告,公司于9月18日收市后,收到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公司)《关于增持乐山电力股权有关情况的通知》。 乐山市国资公司于9月13日到9月1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乐山电力股份291.75万股,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购入乐山电力股份60.17万股。 增持前,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5122.98万股,持有比例为15.6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后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122.99万股,持有比例为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