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美多晶硅反倾销制裁能源网 

   2013-09-17 IP属地 上海400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初裁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称,经调查,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应国内四大多晶硅企业的申请,去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受理并决定对美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同时对韩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18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初裁结果。初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裁决认定,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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