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二五”期间,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池州等市煤矿全部退出,淮南、淮北、宿州等市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全部退出。
十二五”期间,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池州等市煤矿全部退出,淮南、淮北、宿州等市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全部退出。
到“十二五”末,全省小煤矿数量控制在50对以内。根据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计划,年产9万吨以下小煤矿将全部淘汰。
根据安排,释产煤市、县政府设立煤矿关闭退出专项资金,以奖代补,2014年底前关闭退出的煤矿将优先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不能享受关闭退出补助的情形包括:因煤矿自身原因停产停建达6个月以上、恢复无望的;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