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width:670px;margin:0;overflow:auto"> 石化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5.22元/股 石化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5.13元/股 石化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3年9月12日 石化转债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暂停转股,2013年9月12日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内石化转债正常交易,提请广大石化转债持有人注意 根据《中国石油(行情 股吧 买卖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石化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石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本公司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照每股人民币0.09元(税前)向截至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和H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方案,石化转债转股价格自2013年9月12日由人民币5.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3元/股。计算过程为: P1=P0-D=5.22-0.09=5.13. 石化转债自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本次分红派息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2013年9月12日(本次分红派息除息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3年9月12日(本次分红派息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分红派息事宜参见2013年9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pec.com)上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