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到楚雄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2013-01-28 IP属地 天津117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1月8日至10日,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同志为组长的督查组对楚雄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以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为主要内容,重点对楚雄州非法私挖滥采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矿区的非法私挖滥采情况。督查结束后在楚雄州安监局会议室向楚雄州人民政府反馈了督查情况。楚雄州、南华县、楚雄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楚雄州安监局、国土局、工信委、监察局、发改委、林业局、工商局、水务局等部门共计40余人参加了反馈意见会议,楚雄州州长李红民亲临会议听取了反馈意见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会议上,督查组听取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及打击私挖滥采煤炭资源工作情况汇报。邹立生局长首先通报了2012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指出了楚雄州在“打非治违”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存在部分人员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没有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导致区域内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已形成非法开采产业链;有证煤矿事故高发,百万吨死亡率是全省的5倍等问题。要求楚雄州人民政府一是要改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对私挖滥采打击力度,1月19日前必须对私挖滥采井口炸封完毕,1月20日后省局将安排人员来“回头看”;二是要立即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堵住流通环节,管好火工用品,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三是要加大对有证煤矿的管理,做好瓦斯、水、顶板管理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带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感情做工作,同时监管人员要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履行责任,做到心中有群众、眼中有问题、手中有办法、脚下有印迹;五是楚雄州人民政府要着眼长远发展,引进资金,扶持大煤矿、关闭小煤矿,改善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李红民州长表示一定会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抓整改、抓落实。要求州“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州级部门要到一线督促落实,县级部门要有明确措施,抓好乡、村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一是要做好群众工作;二是要管好有证煤矿;三是要按时限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全面清理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等环节,各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做好落实工作;四是领导小组要明确时限,统一意见,未按要求时限做好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实行问责。督查期间,督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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