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未来三年关闭退出落后产能煤矿353个  

   2013-06-07 IP属地 上海319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制定了《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淘汰15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逐步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企业(集团)控制在100个以内,煤矿数调整到1000处左右,将关闭退出落后产能煤矿353个。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落实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该省能源局制定出台了该《方案》。  《方案》提出未来三年煤矿安全生产攻坚的具体任务是:今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退出3位数(严控目标93人以内),原煤产量1.9亿吨,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申报和确认工作,完成各市(州)煤矿兼并重组规划和煤矿兼并重组企业主体重组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关闭煤矿101处。  2014年,贵州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45以下;基本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关闭煤矿152处。  到2015年,贵州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3人以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全面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关闭煤矿100处,基本淘汰15万吨/年以下小煤矿;煤矿企业主体(集团公司)控制在100家以内,矿井控制在1000处左右。  《方案》还提出了严格控制贵州省煤矿安全准入标准,“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暂缓审批煤与瓦斯突出灾害严重的煤矿建设项目,暂缓审批不能实现机械化的煤矿建设项目。  据了解,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贵州省能源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贵州省能源局还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惩企业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关闭后又擅自取封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除此以外,贵州能源局还将深入现场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并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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