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2013-05-17 IP属地 山东63

云南把推进煤矿安全“七大攻坚举措”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七大攻坚举措”即: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推进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大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煤矿用工制度,强化矿工安全培训。从以上7个方面不断增强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按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小煤矿退出机制的要求,确定关闭目标,并落实到每个产煤州(市)和县(市、区),科学合理地处理资源整合及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组改造问题,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标准。按照有关要求,2013年,云南将关闭退出30处、改造升级50处。   二是严格新建(整合)煤矿安全准入。对地质条件复杂、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区,现有技术条件难以做到安全开采的,要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为先”的审批原则,严格限定标准,防止前关后建。依照有关规定,云南在“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把整装煤田分拆成小煤矿审批、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普查和瓦斯抽采利用。大力开展区域性普查,利用物探等高新技术,全面详细勘查瓦斯、地压、水害、火灾等灾害分布及治理状况,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进一步深化瓦斯抽采利用,切实抓好目标、任务、标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促进瓦斯有序高效开发、利用。根据有关要求,2013年,云南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要完成抽采20000万立方米,利用2500万立方米的目标任务。   四是推进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井型和不同条件煤矿,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从根本上增强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根据有关要求,2013年底,云南列入规划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实现采煤机械化和掘进机械化的煤矿数量将达到规划数量的10%以上,2014年底,达50%以上,2015年底,达100%以上。   五是强化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抓好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应用,倒排工期,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逾期未建设完成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六是大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救援队伍、预案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同时,加强救援信息化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增强快速反应、现场处置、高效救援能力。   七是规范煤矿用工制度,强化矿工安全培训。认真汲取煤矿事故教训,研究完善用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技能素质,严禁新招工人不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就下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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