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施救不当致死亡频发 安监局将培训救护人员

   2013-05-10 IP属地 山东103

style="position:relative">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用两年时间对专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矿山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应急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师资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由于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而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167起,由于施救不当共造成657人死亡。尤其是今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由于缺乏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致使死亡人数由初期的2人扩大至12人,充分暴露出矿山救援培训中存在着薄弱环节。  通知提出,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以全面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以提高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战术水平、矿山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技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应急指挥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注重培训质量。  通知还明确了培训范围,包括全国428支专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2.6万人),矿山企业兼职救护队指战员、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应急管理(救援)人员以及从事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师资。专(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和从事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师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他人员不少于20学时。 记者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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